需要补缴
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保中断后是否需要补缴及补缴方式如下:
一、补缴义务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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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上职工
中断医保后需补缴停止参保期间所欠缴的基本医保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出国留学、复员军人等待分配期等特殊群体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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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职工
可自行选择补缴或不补缴。
二、补缴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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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上职工 :自30周岁开始补缴中断期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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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职工 :无强制补缴要求。
三、补缴费用标准
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灵活就业人员与职工个人均适用此规则。
四、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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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时间≤3个月
补缴后欠费期间的医疗费可报销,且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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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时间>3个月
补缴后仅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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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参保 :若中断期间未补缴且超过6个月,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并补缴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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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补缴时按参保当年度缴费基数执行,不追溯调整。
六、补缴方式
需前往当地医保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建议 :医保中断可能影响医疗费用报销,建议尽早补缴以恢复待遇。若对政策有疑问,可咨询石家庄医保中心(电话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