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生育政策,二胎剖腹产的生育津贴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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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津贴标准
剖腹产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单胎难产(含剖宫产)的标准为 5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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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胎生育的额外补贴
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胎,生育津贴增加 1000元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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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5200元(基础) + 1000元(二胎补贴) = 6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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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胎:5200元(基础) + 2000元(二胎补贴) + 1000元(三胎补贴) = 8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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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正常产假98天,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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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深圳市社会平均工资60%时,按该标准计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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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参加生育保险,津贴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支付。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数据,具体金额需结合个人工资水平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