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巡察移交线索成案率不高的问题,结合权威信息分析及实践案例,可从以下方面改进:
一、提高线索质量是关键
-
强化源头把控
通过巡前培训、案例分析、传帮带等方式提升巡察人员业务能力,确保线索发现阶段就具备准确判断能力。例如,盘州市实行“三级”研判机制,防止线索笼统、定性不准。
-
完善线索核查机制
建立线索核查责任清单,明确核查标准,确保关键材料收集充分、事实认定准确。精河县通过“三级”研判结合“纪”“巡”专业优势,提升线索质量审核效率。
二、优化移交机制
-
建立协同联动机制
形成巡察组与纪委监委、组织部、信访局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线索信息共享、分类精准。文山市通过“巡纪”联动机制,解决线索处置信息不畅通问题。
-
完善交办跟踪机制
对移交线索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实行定期回访和进度通报。易门县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减少线索处置“单打独斗”现象。
三、完善配套保障
-
加强制度规范
制定线索管理规范,明确线索分类标准、处置流程及责任追究机制。高台县探索建立提前研判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线索可查性和成案率。
-
强化技术支撑
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线索管理平台,实现线索录入、分类、跟踪的全程信息化管理。盘州市通过建立“蓝黄红”三色预警机制,强化线索处置全周期管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
提升干部能力 :通过定期培训、考核机制,提升巡察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业务水平。
-
完善考核评价 :将线索成案率纳入巡察工作绩效考核,激励干部主动作为。
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提升巡察移交线索的成案率,推动巡察工作质效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