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并未取消,而是进行了优化调整。根据最新政策,医保个人账户的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对象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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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取消
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政策仅针对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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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维持现行制度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会取消,继续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药店购药及部分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功能。
二、资金分配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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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均养老金挂钩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将不再与个人养老金比例挂钩,而是统一按当地人均养老金的2.8%(北京等城市试点3%)返款。例如,2025年北京人均养老金6350元时,每月返款约17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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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年底清零”机制
个人账户资金将计入统筹基金账户,门诊统筹报销费用不再从个人账户中扣除,不存在年底清零现象。
三、其他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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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机制实施
职工医保将全面推行门诊共济机制,门诊报销比例起步50%,退休人员可享更高比例(如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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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提升
改革后,参保人员将享受到更全面的医疗保障,包括药品目录扩大、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等。
总结
医保个人账户的改革是医保制度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优化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式,旨在提高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60岁以上人群的医保个人账户并未取消,而是通过政策调整实现更合理的资金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