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最新数据,内蒙古兴安盟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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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
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785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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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
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553元/月·人 。
二、特殊群体供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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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特困集中和分散供养人员 :基本生活标准为 1543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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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 :基本生活标准为 13520元/年·人 (约112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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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 :基本生活标准为 93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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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护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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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244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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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479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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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史数据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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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农村低保标准为 133元/月 ,2023年提高至 155元/月 ,中央财政补助占比提升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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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市低保标准最高为 782元/月 (乌兰浩特市),农村最高为 5913元/年 (阿尔山市)。
四、申请条件
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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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兴安盟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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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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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
以上数据为2023年官方公布标准,若需最新或更详细信息,建议通过兴安盟民政局官网或线下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