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贫困户住院优惠政策亮点: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等享受参保资助:从2022年1月1日起,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
- 住院医保目录内费用实行兜底保障:贫困人口在县级、市级、省级住院看病,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1000元、3000元、6000元,封顶额度以外的费用全部由医保基金报销。
-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额度增加: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额度比非贫困人口多20%。
- 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免交押金,先诊疗后付费。
- 省市县定点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增加:较非贫困人口多10个百分点。
- 新农合住院基本报销额度高:每人每年最多能报13万元。
- 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住院费用在新农合基本报销后进入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
- 门诊费用救助:特困人员门诊费用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救助50%,日常门诊救助每年最多1000元,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每年最多5000元。
- 住院费用救助: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住院费用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在年度限额内按比例救助。
详细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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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资助政策:
- 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额资助。
- 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低于280元按280元资助)。
- 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
- 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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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保目录内费用兜底保障:
- 县级医院: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1000元。
- 市级医院: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3000元。
- 省级医院: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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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
- 35种特殊慢性病:门诊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按病种支付限额100%报销。
- 其他门诊慢性病:由统筹地区结合基金承受能力测算核定年度报销支付限额,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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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省市县定点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口多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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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住院基本报销:
- 每人每年最多能报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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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起付线降至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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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救助:
- 特困人员:全额救助。
- 低保对象:救助50%。
- 日常门诊救助:每年最多1000元。
- 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每年最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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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救助:
-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住院费用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在年度限额内按比例救助。
这些政策为山西省贫困人口提供了全面的医疗保障,有效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