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医疗保障政策,同省跨市医保转移接续的相关规则如下: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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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地变更 :医保转移需根据就业地点变化决定。若在跨省就业,需在新的工作地参加职工医保并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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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若在原参保地停止缴纳医保后,在新参保地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医保关系可转移接续。
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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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参保人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减员手续,获取《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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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递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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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处理 :原参保地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邮寄至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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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接续 :新参保地完成医保关系转接后,个人账户余额可划转,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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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医保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但个人账户余额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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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城市(如河北、江苏、山东等)已开通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可通过“医保钱包”实现异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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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在原参保地停止缴费超过6个月,可能影响待遇享受,需确保转移接续及时办理。
四、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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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部门官网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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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前往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柜台办理手续。
建议办理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参保地和账户信息,确保转移流程顺利。若遇到“未查询到参保信息”等问题,需及时联系原参保地单位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