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最新通知,宁夏退休人员取暖费补贴将于近期发放。具体标准为: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自治区政府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发放,低于4394元的按4394元执行;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按照2020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3644元确定,同时保留2010年以来自治区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取暖费补贴,共计4394元。
1. 补贴对象
- 离休人员:包括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 退休、退职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
- 特殊群体:如按宁政发〔2010〕10号、宁政发〔2014〕49号和宁政规发〔2020〕6号文件规定领取待遇的人员。
2. 补贴标准
- 离休人员:基本离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等低于4394元的,按4394元发放。
- 退休、退职人员:月平均养老金3644元,加上750元补贴,总计4394元。
- 特殊群体:根据政策文件规定,人均月养老金2000元,补贴2951元。
3. 发放时间
- 2021年度取暖费补贴已于10月发放到位,2023-2024年度补贴预计也将按照惯例在10月前发放。
4. 注意事项
- 政策调整:取暖费补贴标准可能因政策变化而调整,建议及时关注官方通知。
- 申请流程:退休人员需向当地社保局提交申请,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
5. 申请条件
-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
- 按规定享受自治区政府补贴政策的人员。
6. 取暖费补贴的背景与意义
- 背景:取暖费补贴旨在帮助退休人员应对冬季取暖费用支出,改善生活质量。
- 意义:体现了政府对退休群体的关怀,确保他们温暖过冬。
如需进一步了解补贴发放的详细流程或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关注宁夏自治区政府官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