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农村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人员去世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以下补贴或待遇:
一、基础保障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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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
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发,由统筹地区财政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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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抚恤金
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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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每月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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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如子女、兄弟姐妹):每人每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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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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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可能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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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人津贴
部分地区(如80岁以上)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高龄补贴,但此补贴与死亡无关,属于生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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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土农民死亡补贴
部分地区对60-70岁去世的失土农民给予一次性补贴(如6万-7万元),但需满足当地政策条件。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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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 :可依法继承,用于支付丧葬费用或作为遗属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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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需在1个月内办理社保账户销户手续,并申报停发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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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补贴标准因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四、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若对当地政策有疑问,建议提供具体地区名称以便进一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