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保转移到异地的手续如下:
- 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
- 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需携带相关资料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 出具异地参保凭证 :
- 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 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
-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社保卡等)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 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 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及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
-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并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对于省内异地医保关系转移,浙江省已实现“无感秒办”,无需参保人申请,基本和入职时间同步,原参保地医保账户里的个账结余资金会自动划入新参保地医保账户。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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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可通过“浙里办”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医保转移手续,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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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医保转移前,建议先确认转入地和转出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以确保转移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