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多种情况
青海省的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 普通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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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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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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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管理职务或专业技术职位超过5年的女干部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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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一线生产劳动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的普通女工满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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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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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满50周岁。
- 灵活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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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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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满50周岁。
- 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
- 可提前5年退休。
- 特殊行业提前退休 :
- 长期从事高空作业、矿山开采等高强度体力活动累计达十年以上者,或暴露于极端温度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如炼钢工人),只要符合相关工种要求且男性不低于55岁、女性不小于45岁,即可提前离岗休养。
- 延迟退休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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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5年1月1日起,青海省将逐步延迟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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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6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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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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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将逐步延迟至55周岁。
这些规定旨在适应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并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建议关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退休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