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满12个月,符合生育政策
在广州领取生育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参保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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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时长
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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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标准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津贴,若生育手术当月未参保,则无法确定缴费基数。
二、生育政策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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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政策
需符合国家和广州市的计划生育规定,如二胎、三胎等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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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
需提供有效的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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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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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引产、流产需提供医疗机构休假意见的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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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申领生育津贴需符合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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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顺产98天、难产128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15天)。
四、申领材料
需提交身份证、个人账户、申请表、生殖医疗证、出生证、生育医疗证明等材料。
以上条件综合自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的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