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新农合住院报销政策为城乡居民提供分级分段报销,乡镇卫生院最高可报90%,且14岁以下儿童及80岁以上老人享受额外优惠,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15万元,叠加大病保险后总保障额度升至55万元。
-
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住院费用按医院级别差异化报销:乡镇卫生院(一级)起付线200元,200—1000元报销75%、1000—2000元报销80%、2000元以上报销90%;县级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500—1500元报销63%、1500—5000元报销73%、5000元以上报销85%。省级三级医院起付线2000元,2000—9000元报销50%,9000元以上报销60%。 -
特殊群体优待
14周岁以下儿童住院起付线降低50%,80岁以上老人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例如,80岁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2000元以上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可达95%。 -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超1.1万元部分可进入大病保险:1.1万—10万元报销60%,10万元以上报销70%,年累计最高报销40万元。特困人员等群体起付线降至55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65%—75%。 -
异地就医与备案要求
参保人员需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或政务服务大厅备案,备案后异地住院可直接结算。未备案的需先自费,返乡后一年内凭资料申请报销。
提示:2025年参保缴费截止日为2024年12月31日,中断缴费将面临3个月等待期,建议连续参保以无缝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