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最新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山东职工退休年龄将实行以下调整:
一、整体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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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法定退休年龄由原60周岁延迟至 63周岁 ,分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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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前已退休的人员无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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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按新年龄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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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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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0周岁退休的女工人 :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 55周岁 (例如1965年5-8月出生者退休年龄为60周岁零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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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5周岁退休的女干部 :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 58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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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工种与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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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
- 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井下、高空、高温、有毒有害作业累计满10年的职工,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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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
-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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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
-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退休。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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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机制
- 允许职工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后最多3年内弹性提前或延后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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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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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因素的影响
- 女职工退休年龄与岗位类型相关:原工人身份退休年龄50周岁,管理岗位退休年龄55周岁;若退休前岗位变动,按新岗位年龄执行。
四、查询工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了延迟退休年龄对照表,职工可根据出生年月查询具体退休时间。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统一调整与地方细化规定,确保既体现政策一致性,又兼顾地方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