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最新政策,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一、基本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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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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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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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年满50周岁(管理和技术岗位女性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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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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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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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55周岁,累计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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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年满45周岁,累计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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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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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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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年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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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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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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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企业工作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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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退休年龄为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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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退休年龄为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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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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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依据
- 以上规定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及山东省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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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 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需满15年,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者需满足10年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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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时间
- 相关通知自2021年1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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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需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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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提示 :禁止通过补缴、代缴等方式规避退休年龄限制,此类行为违法。
以上信息综合了淄博市官方文件及最新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