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蕲春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蕲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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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每天报销39元,年封顶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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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
每天报销31元,年封顶4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按年龄和医疗机构级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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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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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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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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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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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8万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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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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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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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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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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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0万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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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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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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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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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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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0万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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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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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金额不同,例如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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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门诊统筹年封顶400元,住院报销无统一封顶线(部分地区可能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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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优化调整,建议参保人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蕲春县最新医保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