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2024年社保补缴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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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2024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8,313元,青岛市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078元,下限为4,416元。2023年12月31日前参保单位申报基数低于4,416元或高于21,207元的,需补缴2024年1-7月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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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间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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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间:2024年10月启动,税务部门负责补收1-7月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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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方式:支持线上(青岛电子税务局)、银行或社保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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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基层快递网点员工:月缴费基数按7,359元执行,差额同步调整。
二、医疗保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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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2024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分为三档,分别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100%、80%、60%,月缴费金额分别增加135.78元、108.81元、81.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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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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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根据2015年全省平均工资53,715元为基数,调整后1-5月需补缴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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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按新基数缴费,无需补缴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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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社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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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065元,差额补缴与养老保险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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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基层快递网点等特定行业按7,359元执行,差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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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最低档月缴168元,最高档2,329.54元,差额补缴按新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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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与利息 :补缴超期需缴纳滞纳金(0.5‰/天)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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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限制 :45周岁前无缴费记录者禁止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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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人员 :包括知青、退休人员等特定群体可申请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以上政策综合自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具体操作以官方渠道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