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医保支持异地报销,且2025年新规要求省内、跨省就医均需先备案后结算,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乡镇卫生院),并新增跨境医疗直接结算等创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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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自2025年1月1日起,云南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政策,所有异地就医(含省内、跨省)需提前通过“云南医保”小程序等渠道备案,5分钟即可完成。未备案费用需自行垫付且无法即时结算。 -
报销比例提升
备案后跨省就医报销比例提高至65%(省外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报销达90%。门诊慢病保障新增高原性心脏病等5种地方病,民族医药报销比例提升至60%。 -
特殊政策支持
- 跨境结算:25个边境县参保居民可在缅甸、老挝、越南定点医院按云南标准即时报销。
- 大病二次补助:年度自费超2万元部分,针对肺癌等12种重疾再补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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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简化
备案后持社保卡在定点医院可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医保支付部分。慢性病或特殊病门诊费用需按原规定报销,普通门诊费用仍需自理。
提示:建议提前备案并确认就医地定点医院,避免影响报销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