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四川农村养老保险(现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领取金额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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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 = 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 + 可加基础养老金(地方补贴) $$基础养老金 = \text{全省统一标准} + \text{地方加发金额}$$
全国统一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根据经济水平调整加发比例(如每年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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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若某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15元,地方加发3%,则每月基础养老金为: $$115 \times (1 + 0.03) = 118.45 \text{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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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139
其中,个人账户储存额为参保人缴费及利息累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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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若某参保人60岁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为90,000元,则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 $$90,000 \div 139 \approx 646 \text{元}$$
三、总养老金计算公式
$$总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总养老金 = \text{基础养老金(含地方补贴)} + \frac{\text{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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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月数
四川地区统一采用139个月作为计发基数,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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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与待遇
需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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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基础养老金每年由政府根据经济情况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随缴费年限增长而增加。
以上公式综合了政策规定与实际计发机制,具体金额需结合参保地政策及个人缴费情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