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开始于 2007年 ,国务院决定从该年起在部分城市启动试点,目标是通过三年时间逐步覆盖全国城镇非从业居民。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
试点启动阶段
2007年,国务院确定27个城市为首批试点城市,要求这些城市在9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并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
扩大试点阶段
2008年,试点范围扩大至更多城市,各地需结合试点经验完善政策和管理机制。
-
全国推广阶段
到2009年底,试点城市覆盖率达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实现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医疗保障覆盖。
试点工作通过探索合理的筹资机制和管理体制,为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保障体系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