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2025年居民医保的跨省使用情况如下:
一、基本政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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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自2024年12月2日起,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正式启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目前,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7个统筹区已开通此功能,广东广州、湛江、汕尾、云浮市也已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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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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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线上备案,或线下到参保地医保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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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已备案患者出院时直接刷医保卡结算,仅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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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人群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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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居住人员等
参保人员可通过上述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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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职工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未备案的医疗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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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储蓄额跨省使用
目前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仍需在参保地使用,跨省转移需待全国统一政策实施。
三、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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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前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或线下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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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个人账户 :在异地就医时出示医保卡,支付自付部分,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近亲属的医保缴费或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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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政策进展 :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计划2025年全面实现,其他省份将陆续开通。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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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需在就医前完成,急诊等特殊情况可凭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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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为非本人参保人员垫付医疗费用,需通过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操作。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及各地医保部门的最新政策,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