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确实可以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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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含共济账户)可用于为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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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仅支持参保人所在统筹区内的城乡居民医保代缴,跨统筹区操作不可行。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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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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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医保APP”绑定亲情账户后,选择“个人账户代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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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关注“湖北医疗保障”公众号,进入“个人账户共济”模块完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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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或“云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线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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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前往参保地税务部门前台或合作银行网点办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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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使用需备案 :首次用个人账户资金代缴时,需在医保部门或平台完成共济账户绑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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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限制 :城乡居民医保通常每年缴费一次,过期后需重新参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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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不足处理 :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需通过其他方式(如现金、银行卡)补缴。
四、政策依据
根据多地医保部门官方通知,自2021年12月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代缴城乡居民医保的功能已逐步推广至全国,具体操作流程和范围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若需办理,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银行网点,确认最新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