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合作医疗参保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个人暂停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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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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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医保卡至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所或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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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停保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件,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冻结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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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部分地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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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江苏医保云APP,进入“城乡居民暂停参保”功能模块,按指引提交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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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支持通过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提交人员减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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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暂停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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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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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企业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提交人员减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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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并提交至社保局窗口办理减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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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参军、户籍迁出、中断缴费等原因需暂停参保的,按当地社保局具体指引办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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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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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申请需在规定的时间窗口内提交,部分地区年底集中办理,但可随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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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后医疗费用将无法报销,需重新参保后按规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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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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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医保卡等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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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如死亡退保)需额外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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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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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期间无法享受门诊、住院等医疗保障,需关注新参保的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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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参保后,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待遇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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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避免影响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