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的有效期为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
1. 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
- 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 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 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 生育津贴的申领流程
- 确认职工申请津贴的相关医疗费用已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记账、或在社保机构已申请报销。
- 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申请。
- 系统自动受理,无需再到窗口提交材料。
3. 生育津贴的拨付模式
- 按月拨付:生育假期结束前申领,系统将按月拨付生育津贴。
- 一次性拨付:生育假期结束后申领,系统将一次性拨付对应生育津贴。
4.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
-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5. 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职工不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总结
深圳生育津贴的有效期为3年,用人单位需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进行申领。申领时需满足相关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生育津贴的拨付模式分为按月拨付和一次性拨付,具体取决于申领时间。计算方式则根据职工的工资标准和假期天数来确定。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