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农合大病报销政策规定,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当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用超过 5000 元时,将进行分段补偿。具体为:5001 - 10000 元部分可获得 65% 的补偿,10001 - 18000 元部分可获得 70% 的补偿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 1.1 万元。
从报销范围来看,涉及多个方面。门诊补偿方面,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 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 10 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 50 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 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 50 元,处方药费限额 100 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 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 50 元,处方药费限额 200 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 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 50 元,处方药费限额 200 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 1 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 5000 元。住院补偿方面,药费中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 光透视等各项检查费限额 200 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 1000 元的按 1000 元报销;60 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 10 元,限额 200 元。报销比例上,镇卫生院为 60%,二级医院为 40%,三级医院为 30% 。
在申请流程上,救助对象需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之后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申请人材料并进行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通过后,将发放《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 。
广州新农合大病报销政策在报销比例、范围和流程上都有明确规定,能为符合条件的居民在大病医疗费用上提供有力支持。大家若有相关需求,要留意政策细节并按流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