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停保流程如下:
一、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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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携带以下材料至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当地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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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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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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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与缴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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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在停保当月开始停止缴费,并向社保中心提交缴费明细及减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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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已参加职工医保,需办理职工医保账户减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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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停保证明
社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出具《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材料。
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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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暂停机制
新农合按年度缴费,未缴费则自动暂停下一年度待遇,无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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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至职工医保
停保后若参加职工医保,需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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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新单位社保信息(单位名称、银行账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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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原新农合个人账户资金将并入职工医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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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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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停保申请需在医疗保险年度结束前提交,逾期可能影响下一年度参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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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停保后当年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次年需重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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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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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社保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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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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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当地社保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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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职工社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属于不同险种,需分别办理参保或停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