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
中国的海禁政策最早可以追溯到 元朝 。元世祖忽必烈在1292年首次宣布暂停东南沿海的贸易,这标志着海禁政策的开端。海禁政策在明朝时期得到了更为全面和严格的实施。
明朝初期,明太祖朱元璋为了防沿海军阀余党与海盗滋扰,下令实施自元朝开始的海禁政策。特别是在1567年,明政府正式发布禁海令,禁止民众私自出海,旨在打击海盗和保护国家利益。明朝的中后期,海禁政策时松时紧,但在大部分时间内仍然被严格执行。
清朝继续实行海禁政策,尤其是在康熙和乾隆时期,海禁政策更加严格。清政府对沿海地区的控制加强,限制民众出海活动,尤其是对南方沿海的渔民和商人。顺治皇帝在1655年下令全面禁海,这一政策直接堵死了中国的海上通道,切断了贸易的“生命线”。直到1683年,清廷攻下郑成功家族势力,次年解除海禁,允许民众出海贸易,并指定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四个口岸为通商口岸。
中国的海禁政策始于元朝,明朝时期得到了全面强化,清朝时期则继续执行并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