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去世后,次月起停止发放退休金,家属需在1个月内申报,否则需退还多领部分并可能影响其他待遇申领。以下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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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发时间
退休金发放以退休人员生存为前提,死亡当月退休金正常发放,次月起停发。若家属未及时申报,社保机构发现后将从死亡次月起追回多领金额,并可能暂停丧葬费、抚恤金等关联待遇。 -
申报时限与流程
家属应在退休人员死亡后30日内携带死亡证明、身份关系证明等材料,向当地社保机构申报。线上申报地区可通过政务平台提交电子材料,超期申报将影响后续权益。 -
违规处理与补发条件
故意隐瞒死亡事实、冒领退休金超过6个月的,除追回资金外,还可能被纳入社保失信名单。若因不可抗力导致超期申报,经审核属实,可补发死亡当月应发未发的退休金差额。 -
特殊情况处理
退休人员被宣告失踪的,宣告生效当月停发退休金,若重新出现可申请补发;涉及刑事案件的退休人员死亡,需待司法程序完结后凭判决书申报停发。
家属应主动履行申报义务,避免因延迟申报产生法律风险。社保机构通过数据共享、年度认证等方式核查人员生存状态,确保社保基金合规使用。及时处理相关手续,既是对制度的尊重,也能更快完成遗产继承等后续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