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及个人账户余额三项费用,总金额可达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丧葬补助金为2个月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抚恤金按缴费年限和养老金领取年限折算(最低9个月),个人账户未领取部分可全额继承,具体标准与申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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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全国统一按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例如2024年某省月均收入为4270元,则补助金为8540元。需在死亡后20个工作日内停发养老金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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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以相同月均收入为基数,根据退休前缴费年限确定上限(15年发9个月,每多缴1年增1个月,最高24个月),再按养老金领取年限扣减(每领1年减1个月,保底9个月)。例如缴费21年、已领养老金5年者,可领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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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退休时未领取完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可全额继承,需提供继承关系公证材料。若存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也可一并申领。
申领时需准备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银行账户等材料,向原养老金发放地社保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后次月发放。注意避免重复申领其他社保同类待遇,及时办理可减少资金截留风险。建议家属提前了解政策并保存相关凭证,确保权益完整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