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特二次申请需携带原认定材料及近期病历,到原认定机构或新定点医院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即可续期或变更定点。 关键点包括:需在有效期届满前30天内办理、部分城市支持线上续审、若病情变化需补充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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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原《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表》、近期病历(3个月内)、检查报告(如病情变化需更新)、身份证/社保卡。若变更定点机构,需额外填写《就医医疗机构定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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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原机构续审:直接到原认定医院医保科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续期。
- 变更机构:需先在新定点医院重新认定,再通过医保经办机构或线上渠道(如“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改点。
- 异地续审:部分城市支持线上提交材料(如拍照上传诊断证明),需关注参保地医保平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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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续审时效严格,逾期可能需重新申请。
- 若病种待遇标准调整(如报销比例变化),需按新政策补充材料。
- 部分城市要求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生复核签名。
及时办理二次申请可避免待遇中断,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院医保科,确保材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