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慢(门诊特定疾病)待遇的生效时间根据参保人申请核准的日期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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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起点
门慢待遇自医保部门核准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1年 ,截至当年度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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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延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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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效期在当年12月31日前未结束,则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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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效期在当年12月31日前已结束,则需在下一年度12月31日前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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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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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因故在有效期内未办理续期手续,待遇将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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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病种(如恶性肿瘤治疗类)需每年12月31日前重新申请,否则可能影响当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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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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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计算以自然年度为准,不因月份或日期变动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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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变更就医机构或调整病种,需在有效期内向医保部门申请。
以上信息综合了佛山市及宁德市医保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