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司未缴纳社保要求离职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与公司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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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沟通要求补缴
向公司发送书面《要求缴纳社保通知》,明确指出未缴社保的具体情况,并要求限期补缴。建议保留发送凭证和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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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补偿方案
若公司拒绝补缴,可协商以现金形式补偿社保费用及因未缴社保导致的医疗费用等损失。需注意,现金补偿需符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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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缴纳社保)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计算标准),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及补缴社保费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离职或应知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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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可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并责令公司限期补缴社保及赔偿损失。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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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若因未缴社保导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可要求公司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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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条款 :若劳动合同中有关于社保缴纳的明确条款,可依据条款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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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特殊处理 :若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未缴满15年,需咨询社保部门了解延迟退休或一次性补缴的政策。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失败后及时介入仲裁或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整个过程需保留好书面证据,如通知函、仲裁申请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