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转社保的办理流程根据参保人员就业状态和转移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办理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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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终止
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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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参保
需在新就业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完成缴费。
二、办理流程
(一)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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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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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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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参保(合)凭证》或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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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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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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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单位人员需提供原参保地《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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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需确认转入地已开通网上转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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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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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办理终止手续
携带材料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注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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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办理接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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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接收单位 :携带材料至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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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单位 :需在终止原参保关系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再按上述流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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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核对与账户转移
新参保地审核通过后,双方社保机构将交换参保信息及个人账户余额,完成转移接续。
三、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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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程需在 45个工作日内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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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办理期限。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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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转移接续时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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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转移简化流程
部分城市(如云南)支持“一键”转移,可通过政务平台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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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限制
男性<50岁、女性<40岁,且转出地已停保、转入地已参保方可办理。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官网或政务平台确认具体操作流程,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