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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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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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300元,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合规费用可报销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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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等20种慢性病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年度最高报销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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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
- 38种疾病(如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纳入保障范围,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差异化执行,最高可达85%。
二、住院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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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全区统一达70%左右,其中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60%,三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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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约20万元。
三、生育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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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生育医疗费用 :按普通门诊统筹规定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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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生育/产科并发症医疗费用 :按住院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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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难免流产、稽留流产等病理性引产,门诊和住院费用均按门诊/住院规定报销。
四、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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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群体 :在校学生门诊统筹报销比例统一为90%,比普通居民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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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及儿童 :70周岁以上老年人、学生及儿童,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0%,二级60%,一级65%。
五、缴费与待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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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4年个人缴费380元,财政补助670元,总费用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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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线逐级降低(如一级300元、三级5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1.2万元,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