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医保政策,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资金 不能直接用于其他家庭成员 (如父母)的医疗费用报销,但存在以下特殊规定:
一、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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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本人及近亲属自付部分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产生的个人自付费用(如门诊自费、住院自费中个人承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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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自2025年1月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通过“家庭共济”功能,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子女使用,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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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人(如父母)也需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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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不能享受职工医保报销待遇,仅能使用授权资金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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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接使用职工医保报销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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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待遇不可直接转移
职工医保的报销权益仅限参保本人使用,不能直接用于其他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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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的后果
若将医保卡借给他人使用,医保账户可能被冻结,导致本人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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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参加其他医保的情况
若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仍可按规定支付其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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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援助
若父母患重病,可咨询单位是否提供专项援助资金,但医保本身不直接覆盖。
总结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合规范围内可支持近亲属部分医疗费用,但需通过“家庭共济”功能操作,且存在参保资格和待遇限制。直接使用职工医保报销其他家庭成员医疗费用的行为不符合医保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