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整范围和时间:涵盖江西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 定额调整:所有退休人员,无论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一律每人每月增加 26.5 元,体现了公平性原则,让所有退休人员都能享受到养老金调整带来的福利。
- 挂钩调整:
-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 15 年以下(含 15 年)的每人每月增加 12 元。缴费年限超过 15 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 0.8 元调整,这里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例如,缴费年限为 15.5 年,会按照 16 年计算增加金额。对于一些特殊参保情况,如原按特定文件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在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时缴费年限按 15 年计算。这种挂钩方式鼓励人们在工作期间长期持续缴费,多积累缴费年限。
-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 2023 年 12 月份基本养老金的 0.9% 增加。比如,某人 2023 年 12 月基本养老金为 3000 元,那么这部分增加的金额就是 3000×0.9% = 27 元。这体现了 “多缴多得” 的激励机制,在职时缴纳的养老金越多,退休后养老金调整增加的金额也越多。
- 倾斜调整:
- 高龄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给予额外照顾。年满 70 周岁不满 75 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35 元;年满 75 周岁不满 80 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40 元;年满 80 周岁不满 85 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45 元;满 85 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50 元。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这是考虑到高龄老人在生活中可能面临更多的困难和需求,通过倾斜调整适当提高他们的养老金待遇。
-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若达不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会补足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保障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养老待遇。
如果你还想深入了解方案中的某一板块,如不同年龄段的倾斜调整对养老金具体提升幅度,或者想知晓这种调整方案在未来可能的变化趋势,都可以告诉我,我会为你提供更详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