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女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未交够15年时,可能面临无法正常领取养老金的问题。关键解决方式包括补缴、延迟退休、转城乡居民社保或申请退保,具体需结合缴费年限、年龄及地方政策综合判断。
补缴社保是常见方案。若距离15年差额在5年内,可申请延迟退休并继续按月缴费至满15年;部分地区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一次性补缴差额。例如,2011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
延迟退休适用于缴费年限接近15年且身体条件允许继续工作的女职工。企业可协商返聘,期间由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社保费用,缴满年限后即可办理退休手续。
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作为兜底选择。若职工不愿或无法补缴城镇职工社保,可将账户余额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当地政策享受养老金,但待遇通常低于职工社保。
申请退保仅在特定情况下适用。例如,达到退休年龄但不愿继续缴费且不符合补缴条件的职工,可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但统筹账户部分不予退还,长期保障缺失。
企业女职工需提前规划社保缴纳情况,临近退休年龄时及时与单位或社保机构沟通,选择最优方案避免权益损失,必要时咨询当地人社部门确认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