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4月1日起东莞社保政策调整,最新缴费标准如下:
一、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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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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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起,本地居民及新型社区居民个人缴费部分调整为每月381.36元(增加17.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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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社保(工资低于4767元)以4767元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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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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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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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20年但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男性45周岁、女性35周岁后继续缴费至满20年,个人全额承担953.4元/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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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年龄要求且缴费不足20年的人员需全额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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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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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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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起,职工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调整为每月495.77元(增加22.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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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社区居民个人缴费部分调整为每月525.77元(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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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单位缴纳8.8%,个人缴纳1.2%。
三、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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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 2025年1月起,缴费基数上限为23442元,下限为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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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单位0.8%,个人0.2%。
四、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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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 以职工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单位缴纳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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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调整
- 实施浮动机制,基准费率为0.2%-1.4%。
五、其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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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缴费档次仍为9个档次(180-4800元),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80-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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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差额补缴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社保基数由4546元提高至4767元,需补缴差额(如2024年12月需补缴1319.16元,2025年1月补缴254.15元)。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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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起执行的新政策适用于2025年全年的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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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高于缴费上限(27501元)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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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由单位代扣,若发现漏缴可向单位或社保部门投诉。
以上信息综合自东莞社保局官方文件及政府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