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医保新规,医保等待期的执行时间及相关规则如下:
一、等待期设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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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等待期
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所有参保人员需连续参保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 若2024年度未参保,2025年集中征缴期内参保则不执行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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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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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1年,需在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变动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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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每多缴1年费用可减少1个月变动等待期,但连续断缴超4年的,修复后变动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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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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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生效日期 :2025年1月1日,全国所有省份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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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截止日期 :2025年1月6日完成缴费,次年4月7日可享受待遇。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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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期间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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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已参保但处于30天等待期的,可正常报销;因劳动关系终止暂停参保的,可恢复参保后按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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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断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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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调整
- 2024年12月新增91种新药,43种老药被淘汰,医保报销范围进一步优化。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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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就医结算 :江苏苏州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2025年2月12日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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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平台升级 :截至2025年2月,全国31个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链条覆盖。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各地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