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低保户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报销特效药费用,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一、门诊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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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保障
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按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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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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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按3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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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药品保障
参保患者使用252种“双通道”药品时,不执行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政策,实行单行支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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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首批6个特药(如曲妥珠单抗等)仍按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7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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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药品按当地统一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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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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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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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 :覆盖约60%-70%的合规费用(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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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按比例补贴(如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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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救助 :针对特慢病患者,年累计起付线500元内报销75%,超过部分再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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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医保参保和低保资格,就医时需主动告知医疗机构低保身份。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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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具体报销比例和药品目录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或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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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 :部分地区的医疗救助需先垫付费用后报销,或通过“一站式”服务直接结算。
通过以上政策组合,低保户在购买特效药时可获得较大比例的报销支持,有效减轻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