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低保申请条件,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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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财产标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需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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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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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需持有当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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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需持有农业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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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低保条件(非农业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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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入或劳动能力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无法定赡养/扶养人,或虽有赡养人但无赡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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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限制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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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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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办理户口手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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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非农业户口人员长期未办理户口迁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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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低保条件(农业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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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生活水平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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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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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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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土地承包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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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合影(部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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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群体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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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申请,其他残疾人需与家庭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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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儿童及学生
- 70岁以上老年人、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可增加救助金。
五、申请材料清单(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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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财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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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材料 :残疾人证、诊断证明、赡养费证明、在校证明等。
六、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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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 :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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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公示 :乡镇政府组织民主评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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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发放 :符合条件的家庭获得低保金。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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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低保标准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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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计算包括农业收入、务工收入等合法劳动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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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需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