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如下(截至2025年4月11日):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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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基数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最低缴费基数为 4767元 ,适用于所有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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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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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12月已申报但未扣款的人员需在2025年1月补缴差额(每月约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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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11月的差额需在2025年1月申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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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险种最低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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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 缴费基数下限为 1900元 ,上限为23442元,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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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 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单位缴纳0.2%-2.1%,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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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 可在3376-20268元范围内选择缴费档次,最低档每年18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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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社保缴费基数每年7月调整,依据东莞市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调整后次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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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7.5%(含1%补充医疗保险)、个人2%。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建议参保单位及时关注东莞市社保局官网或官方公众号(如“盛财税”)获取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