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5年社保缴纳规定如下:
一、职工社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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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与缴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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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为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缴纳职工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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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创业人员可自主参保,需以企业名义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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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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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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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为2024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9167元)的3倍(27501元),下限为44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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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单位16%+1%(深户),15%(非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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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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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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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为33666元,下限为67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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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职工一档(单位5%)和个人2%,二档(单位1.5%)和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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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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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已并入医疗保险,按医疗保险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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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单位0.8%,个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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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按行业分类费率缴纳,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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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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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户职工一档社保(养老+医保):月缴1415元(一档医保1370元+养老4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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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职工一档社保:月缴1370元(一档医保1370元+养老4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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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灵活就业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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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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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户可直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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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需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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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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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仅限医疗):月缴1370元(深户1415元,非深户1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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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月缴1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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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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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限制取消
- 2025年1月起,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可单独缴纳社保并享受深圳待遇,无需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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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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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4%降至16%,个人缴费比例从8%降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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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8%降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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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后果
- 个人挂靠社保风险高,若被查可能无法退休,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参保。
以上信息综合自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