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关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法律法规,综合相关规范及政策文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法律依据与分类
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8月1日起施行)等法规规范,将技术分为六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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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精人工授精技术(A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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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精人工授精技术(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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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IVF-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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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IC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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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P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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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前胚胎遗传学筛查技术(PGS)
二、核心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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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配子、合子、胚胎
明令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生殖细胞或胚胎,违者将面临罚款、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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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技术
代孕在中国完全非法,相关技术实施将受到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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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合格精子
必须使用《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否则视为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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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选择胎儿性别
除医学必要外,禁止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
三、医疗机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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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具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及医学伦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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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分高级技术(如ICSI、PGD)需国家卫生部审批。
四、监督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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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监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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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最高3万元)、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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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规范精子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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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细化技术操作流程。
以上法规共同构成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法律框架,旨在保障技术安全、伦理合规与妇女儿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