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咸宁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具体如下:
一、缴费基数月标准
- 统一标准 :2024年咸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月标准为 6300元 。
二、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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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按2023年全省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即 4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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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按2023年全省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即 13500元 。
三、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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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20%(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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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10%(含生育保险2%),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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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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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0.5%-2%,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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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0.8%,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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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单位和个人各12%。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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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申报 :用人单位需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应发工资为基数申报,高于300%或低于60%的按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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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范围 :个人月缴费额约为 400-500元 ,单位和个人总缴费约 1300-1500元 (具体金额取决于缴费基数选择)。
以上信息综合了官方文件及社保网数据,实际缴费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