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省的社保缴费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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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社保缴费基数分为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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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489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2467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4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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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948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844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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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80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41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07元。
-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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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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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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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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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8%。
- 城乡居民医保 :
- 2025年湖北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
- 社保补缴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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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未参保人员需要补缴的,以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缴费基数,按过去历年同期当地规定的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帐结合制度实施后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不含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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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办理补缴手续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补缴基数,按20%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帐结合制度实施后的养老保险费(不含利息)。
- 社保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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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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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个人缴纳比例2%+7元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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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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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不用缴纳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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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各行业有所不同,个人不缴纳该项目。
这些新规旨在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确保社保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官方通知,了解具体缴费标准和比例,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