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根据襄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最低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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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职工医保实行缴费年限制,最低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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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30周年(3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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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25周年(30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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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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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退休时本地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年限,则需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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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户籍人员:从2019年7月1日起逐年调整至15周年(2024年7月1日前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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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统一执行15周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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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年限的计算与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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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3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无需再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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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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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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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补缴剩余年限费用后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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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补缴 :补缴至满足年限后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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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19年7月1日前已退休但缴费不足的人员,不退还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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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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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00年7月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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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以自然年为准,跨年缴费连续计算。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规划缴费,避免退休后无法享受医保待遇。若需转移医保,需符合转移接续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