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宜昌市2024年医保政策的主要调整内容,综合自政府公开信息及医保部门官方解读:
一、医保覆盖范围与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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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无备案直接结算”
自2024年1月1日起,宜昌参保人员在本省任意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凭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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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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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调整 :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非急诊且未转诊)报销比例降低20%;其他备案类型(如长期居住、异地转诊等)报销比例与本地同等级医疗机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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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门诊慢特病、门诊统筹等政策仍可跨省直接结算,取消50元起付线和20元单日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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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待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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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标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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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同一年度住院2次及以上可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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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甲类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90%、75%、60%(分别对应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乙类费用先自付10%再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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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调整 :新增肝豆状核变性、癫痫等5种门诊特殊疾病,终止执行干燥综合征、新冠肺炎肺纤维化等3种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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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管理
将糖尿病、高血压等11种疾病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享受与门诊统筹相同的报销待遇。
三、住院待遇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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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与门诊统筹一致,三级医疗机构甲类费用统筹基金支付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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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配偶、子女、父母支付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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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结算 :单独支付药品实现省内直接结算,年最高报销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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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380元/年,财政补助640元/年,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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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与服务质量 :强化医保法治化监管,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
五、政策生效时间
- 上述政策均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职工医保家庭共济功能同步启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目录调整、结算机制优化及服务能力提升等多方面内容,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办理备案并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