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根据险种和政策规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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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
社保缴费基数通常以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基准,但实际执行中存在上下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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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为全省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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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为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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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新标准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全省社保缴费基数统一为 6260元/月 ,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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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3756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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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18780元(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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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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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高于上限时按18780元计算,低于下限时按3756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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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60%-300%范围内自主申报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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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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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险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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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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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8%、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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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2%、个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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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0.2%-1.9%(费率浮动,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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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1%(2025年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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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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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率根据单位风险等级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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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已并入医疗保险,个人无需单独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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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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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 :每年7月确定下一年度缴费基数,职工工资高于或低于基数上限/下限时分别按上限/下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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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规则 :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60%或高于300%时,以政策标准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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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社保政策文件及最新官方通知,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