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1月17日实施的《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郑州职工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为 年度累计55万元 ,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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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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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15万元,与省直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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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7月1日起,该限额调整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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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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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赔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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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包括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超出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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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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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超过55万元,超出部分需由职工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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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例如在省级三级甲等医院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55%,退休人员为65%。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政府官网内容,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